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憲法專題討論
Seminar on Constitutional Law 
開課學期
101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許宗力 
課號
LAW3171 
課程識別碼
A01 3324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法研2 
備註
本課有先修規定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28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評析:基本權篇

本課程是憲法進階課程,以大法官歷來有關基本權的重要解釋為討論素材,強化同學對基本權的認識,適合有志公法研習的同學選讀。
課程進行方式,學期的前1/3到前半時間,選修同學輪流導讀重要的國內相關文獻(授課教師課堂提供)。後階段則由每一選修同學擇一相關題目依序撰寫報告,提出課堂討論。學期結束再以定稿繳交。同學可以選擇某特定大法官解釋進行案例評析,也可以自選相關基本權題目撰述。
大學部設置專題討論課程的目的,在培養同學獨立撰寫研究報告的能力。大學四年,連一篇研究報告都沒撰寫過,不免遺憾,也不利未來的就業或深造。歡迎同學以基本權為題材,學習獨立撰寫報告!
以下是本課程初步規劃討論的題材(當然,不以此為限):
1. 人身自由與正當程序:釋字第588、690號解釋
2. 平等權之保障:釋字第596、618、626、649、666、682號解釋
3. 表現自由:釋字第445、509、617、623、634、644、656、678號解釋
4. 職業自由:釋字第584、637、655、659、682、699、702號解釋
5. 隱私權:釋字第293、603、631、689號解釋
6. 信賴保護:釋字第525、529、574、589、605號解釋
7. 其他

 

課程目標
強化同學對基本權的認識、培養同學獨立撰寫報告之能力 
課程要求
選修同學每人須輪流作國內重要文獻導讀,並獨立撰寫一篇報告,按時上課,參與討論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課堂提供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